索 引 号: | 352-354/2023-02-20/17656 | 主题分类: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 | 后奕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2-2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非师范类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非师范类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发布机构:后奕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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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相关普通高等学校、相关省属中专学校,相关驻冀中直、省直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2022〕13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非师范类省属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来冀就业报到国外(含港、澳、台)留学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普通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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