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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52-354/2020-09-22/20075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0-09-22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稳就业政策“回头看”工作情况报告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稳就业政策“回头看”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9-22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和疫情防控等政策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精神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的要求,我局开展了“稳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回头看”活动,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三创四建”活动中关于稳就业、保民生、促创业的活动主题,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及就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稳就业工作,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多措并举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一)建章立制,配套措施出台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各级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稳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我局在促进就业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管理体系建设、稳就业相关政策目标任务完成、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创业载体建设、青年见习计划政策落实、职业培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落实、重点人群就业安置、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政策落实等几方面建章立制出台文件17个,采取措施36项,并实时跟踪督导各项政策实施效果,确保工作进度。
(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共拨付就业补助资金745.2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491万元,惠及373人;公岗社保补贴146万元,惠及373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5万元,惠及71人;初次创业社保补贴13万元,惠及15人;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补贴0.2万元,涉及两个企业,惠及2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补贴50万元,惠及502人。资金拨付进度与去年同期持平。
我局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规范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程序。一是每年年初即制定就业补助资金收支计划,规定补贴范围,确定补贴规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相关办法,相继出台了《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清县众创空间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县级给予补充补贴;《永清县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工作进行了规范;出台了《永清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杜绝擅自扩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补助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就业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四是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五是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二、城镇新增就业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城镇新增就业3703人,完成全年任务4100人的90%。通过自查,此项工作完成的过程中不存在将以前年度已就业人员重复纳入统计的现象,就业人员的就业单位、就业时间等基本信息齐全。登记失业统计中不存在设立户籍等门槛限制的现象,为方便群众办理,我们精简登记材料,做实线上登记办理,并加强动态跟踪管理。不存在盲目攀比数据追求目标完成的行为。每月上报数据前相关科室都会采取电话抽查、与各保险经办机构、工商登记数据进行比对等方式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完善
县委、县政府对就业工作十分重视,年初就对今年的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工作开展以来,市第六督查组多次到我局现场悉心指导工作,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工作建议。县委组织部对城镇新增就业工作实行“周调度”制度,每周组织调度会,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调度。以上这些为我们做好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突出重点,推进有力
 结合 “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着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来抓。通过狠抓“六个一批”,就业工作克服了诸多困难,实现了稳中向好。一是落实惠企政策吸纳就业一批。落实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及社会保险费减免返还政策,发挥促就业、防失业、保生活的功能;二是优化创业环境带动就业一批。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及入驻孵化基地房租物业补贴政策,通过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简化小微企业、创业个人申请贷款手续,促进了多渠道创业。今年单笔担保贷款金额由15万提高到了20万,贷款期限由三年两轮次提高到三年三轮次。企业数量和规模的增长,拓展带动了就业。今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7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贷款金额1240万元,支持创业109人,带动就业532人,带动就业较去年同期增加280人。在去年两家孵化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确定一家创业孵化基地,目前共有123家创业团队及小微企业入驻孵化基地,带动就业684人。三是鼓励自主择业灵活就业一批。通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鼓励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扩大灵活就业。四是推行就业见习制度成功推送一批。扩大就业见习基地规模,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见习岗位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五是创新职介方式介绍成功一批。通过线上招聘、微信公众号、基层信息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河北公共招聘网”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成功介绍就业。截至目前共向社会提供就业岗位992个。六是加强岗位援助托底安置一批。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公岗安置,托底稳定就业。2020年新开发的用于兜底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不少于200个。
三、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按照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安排,我县承担的培训任务全年为4440人次。截至目前,我县已培训3246人次,完成培训任务的73%;拨付技能提升专账资金170.1万元。受疫情影响,职业技能线下培训进展较慢。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积极开展育婴员、保育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焊工、电工等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培训,有力地提升了劳动者的劳动素质和就业技能。二是专账资金按照应拨尽拨的原则,对7月份前提出线上开班申请、并已完成线上培训的,按照拨付40%的原则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不存在应拨未拨状况。三是我局组织技能提升专班人员进村入企,调查了解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意向和培训需求、企业用工情况和岗前或转岗培训需求、培训科目(工种)等,并宣传讲解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组织动员他们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线上平台现有培训课件难以满足企业培训需求。我县已有5家培训机构提出了线上培训计划,但与平台对接时,有的平台没有相关培训内容,或现有培训内容无法满足企业需求。二是受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限制,有的企业职工线上培训可以进行分散式、间歇性学习,但实操训练因工作场地(或岗位)分散,难以开展多人集中式实操训练,难以长时间集中实训。
(三)改进措施和办法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了解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赢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组织动员更多的农村劳动者、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加强与培训定点机构和企业的联系沟通,指导他们协调好工作与培训的关系,合理安排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培训操作规程,尽快做好线下培训任务。三是积极联系县财政局,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将专账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做到应拨尽拨。
四、援企稳岗政策落实情况
(一)自接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安排并分险种落实。各社会保险严格按照国务院、河北省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落实,依照文件规定的减免标准和时限全部完成,将划型结果确定前征收的单位部分社保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全部退还企业。划型结果全险种保持一致。截至目前已为我县企业减免社保费4667万元(企业养老保险费3800万元;工伤保险费649万元;失业保险费218万元)。
秉承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周末“不打烊”,放弃节假日,兼顾防控的同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下大力气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帮助企业恢复经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先期利用广播电视、微信、QQ群、及网报系统,对企业进行无差别推送政策,做好减免的前期工作,最大限度的压缩办理时限,不要求企业到窗口提供任何纸质材料,既降低的疫情感染风险又降低了企业成本。
(二)按照上级政策,及时落实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我县先期对207家企业发放了稳岗补贴,标准为企业上年度缴费的50%,涉及职工6484人,资金192.7万元。后依据政策,对其中195家中小微型企业提高标准至上年度缴费的100%,也已补发完成,涉及职工5531人,资金138.9万元。
自落实政策以来,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推送活动。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履行申请程序,加快经办、审核进度,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通过收集电子材料方式向相关部门推送协查会审。实现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业务全程网办,落实“畅通领、安全办”。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所有环节,既降低的疫情感染风险又降低了企业成本。
(三)自接到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政策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由各相关科室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将其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地落实。通过精准推送信息,电子显示屏连续滚动播放宣传政策,在经办窗口摆放宣传材料,逐一电话联系,一对一宣讲政策等方式大力宣传,现已有75人纳入了扩围后新的保障范围,政策受益率达0.5%以上。
所有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人群,全部由系统审核,三级审批后再由系统发放,保证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全面取消手工经办、全面取消直接收支现金业务的“三个全面取消”。严格按时间节点、发放标准进行发放,保证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等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就业服务工作情况
    (一)就业扶贫工作情况
1、我县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人员118人以全部就业就业率100%,其中单位就业65,灵活就业25,扶贫专岗28人,
2、为了更好的为建档立卡人员做好服务,我局利用网络平台以及入户宣传就业培训政策形式,为10人进行免费参加培训,其中3人已经培训完成,7人正在培训当中,分别由熙泽、天成两个培训学校培训,培训工种有电工、焊工、保育员。           
(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
按照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2020年7月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自2020届永清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通过河北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后,我们对下发数据进行了汇总核实,仔细核对毕业生信息,逐条校验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生源地等相关信息,有缺项、漏项及时反馈上级部门,对信息准确无误的立即开展就业服务,我们通过电话联系、微信交流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集中开展走访摸排,准确掌握每一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就业需求、就业状况。对有就业需求的人员我们进行了求职登记并推荐合适的岗位信息,提供就业见习机会,由河北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统计2020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562人,截至目前,我们电话联系了562人,实名登记562人,为463名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就业咨询服务,按照省人社厅要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月31日前不低于83%,经过我们积极努力为高校毕业生搭建用工平台,及时发布岗位信息。目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7%,比任务数高出4%,但仍需努力,全力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服务,力争年底年就业率完成95%。
(三)积极征集见习基地,助力适龄青年就业
为贯彻落实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商务局、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青团廊坊市委员会、廊坊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廊坊市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廊人社字[2019]101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结合本县实际,我局2020年7月制定出台《永清县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永人社[2020]58号,面向全县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截至目前,我局已认定河北天寅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协同能源有限公司、永清霍尔茨门业有限公司、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河北华兴玻璃有限公司、县政协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所、廊坊友盛工贸有限公司8家单位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共提供76个就业见习岗位。
(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9笔,贷款金额1870万元。我局于今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后期跟踪、管理工作的力度,在每个季度审核贴息资金时,采取多种措施跟踪创业者正常使用贷款经营情况:一是协调我局社保经办机构,检查创业者是否存在其他单位就业参加社保情况;二是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到工商部门检查创业者是否存在注销营业执照等问题;三是通过打电话和视频连线等方式检查创业者是否存在非正常经营、非正常使用贷款等情况。自查中未发现贷款对象不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现象,贷款资金也已全部用到创业活动中。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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