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52-354/2024-01-19/26183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高新区
发文日期:2024-01-19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机构:高新区 发布日期:2024-01-19
按照省市文件通知精神和县双抽办(永抽办【2024】1号)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要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包括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随机抽查方式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结合风险程度、检查任务、检查内容、执法力量等因素,在用工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以抽签的方式从管理相对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
 (二)、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综合考虑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同时要积极探索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其他有效方式。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本单位监管对象情况合理确定,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频次:依据检查对象的不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今年我局进行两次本部门内部“双随机”检查,分别在上半年6月30日前完成一次,下半年12月15日前完成一次;跨部门牵头“双随机”一次,于10月31日前完成。
 四、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五、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六、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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