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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52-362/2022-06-26/21655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2-06-26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深入推进2022年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深入推进2022年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6-26
局属相关业务股室、站:
为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非法添加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现请畜牧业股、种植业股、兽医股、水产股、水产技术推广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综合检测中心、植保植检站、乡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局属业务相关股室、站请务必深入推进2022年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6日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深入推进2022年“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非法添加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现就做好2022年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生产源头管控,调整优化种养方式
(一)强化生产源头管控。一是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管理。严把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关,充分利用今明两年生产经营许可证集中换证的有利时机,严格审核程序,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延续。稳步推进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和灭线磷等高毒农药淘汰工作,做好替代农药推广应用。做好省级农药数字化监管平台,推行农药“实名制购买、处方制销售”管理,坚持分类分步推进,在限制使用农药经营门店强制推广,在标准经营门店示范推广,在一般经营门店引导推广,力争1-2年实现全县农药“两制”管理全覆盖。二是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管理。严格落实新版兽药GMP,对未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通过验收的企业实施关停。全面落实兽药GSP、兽用处方药管理和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确保经营企业兽药产品进销存数据上传入网率达到100%。三是做好农资打假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打假执法工作,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开展重要农时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确保生产主体用上放心农资。
(二)强化生产过程管控。一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我局按照省政府有关“四个农业”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围绕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按照“无标制标、缺标补标、有标贯标”的原则,修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配套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标准,加强已有各类农、畜产品生产标准的贯彻与实施,在“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现代农业园区和高端精品生产主体、及养殖生产主体”中全面落实操作规程入户落地,整产业整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主要农、畜产品操作规程入户率达100%。二是落实质量控制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虹豆韭菜芹莱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蛋鸡产蛋期及乌鸡养殖安全用药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大口黑鲈乌醴编鱼大黄鱼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指导生产主体不使用禁(停)用药物,规范使用批准药物,推进农兽药使用减量增效,全面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三是推进“阳光农安”行动,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开展抽样检测、巡查检查、电子追溯、合格证开具工作,并将数据实时上传,将平台应用融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提高平台实际应用率,解决抽样记录靠手填、巡查检查靠眼瞅等问题。
(三)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培训。一是履行告知义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国家法律法规、禁令宣传到每个农产品生产者,张贴发放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质清单、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告知书等资料,督促落实农兽药禁限用规定、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制度,使生产者牢固树立“不合格不上市”的意识。二是强化安全用药培训。组织“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开展科学选购农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安全用药等培训,提高生产主体辨真识假能力,普及绿色种养技术,加快低毒低残留农兽药推广应用。三是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利用融媒体平台、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提升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执法办案,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加大拉网式排查力度。对“治促控”三年行动确定的21个品种继续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较大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对“老大难”问题不搞地方保护,主动排雷,综合治理,二是进一步突出治理重点。局属相关业务股室、站要结合生产实际,进一步充实近豆、韭菜、芹菜、蛋鸡、肉牛(羊)、大口黑鲈等重点品种生产主体名录,围绕治理目标、主要质量安全风险、治理措施和时间安排等完善治理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措施实。三是强化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以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确定检查区域,随机抽取对象,开展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持续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治理效果。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一是突出监测重点。局属相关业务股室、站要结合生产消费实际情况,以韭菜、红豆、芹莱、禽蛋、猪牛羊肉、鲤鱼等品种为重点开展专项监测,对规模企业、重点保供企业、合格证开具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加大监测频次。二是大力推行快检技术。积极扩大胶体金快检技术应用范围,重点对韭菜中毒死蜱和腐霉利、芹莱中克百威和氧乐果、鸡蛋中氟苯尼考和氟隆诺酮类、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硝基味喃及氯霉素开展精准速测。依托省平台开发速测结果实时上传模块,征集、遴选、推介一批管用的速测设备。三是做好检测结果运用。对于风险监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会商研判,对有关生产主体实施重点监控,堵塞监管漏洞,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出产地流入市场。
(三)严格执法办案。一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能力,查处问题是成绩”理念,坚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有机结合,对高风险产品和区域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开展监督抽检数量不低于650批次,对于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落实检打联动机制,及时移交执法机构查办,确保追溯查处率达到100%。二是严格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24号),对于发现的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畜禽屠宰环节注水注药、在投入品中添加禁用药物等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查办,严禁有案不交、以罚代刑。三是全面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处罚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因各种原因被公安机关退回的案件,要依据《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2021年版)》等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切实解决好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四)推行网格化监管制度。一是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按照“产业监管全程化、乡镇监管属地化、企责落实自律化、工作机制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化、经费保障常态化”的“六化”要求打造1个示范县乡镇,所有乡镇推行“基地有名录、巡查有记录、速测有场地、制度有公示、管理有措施”的“五有”模式。以点带面提升全县网格化监管整体水平。二是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乡镇日常巡查、产品速测、信息报送、宣传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和村级协管员职责,保障网格化管理体系常态化运转。乡镇网格员对辖区内生产主体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村级协管员每月进行巡查,设施蔬菜、蛋鸡、肉牛、肉羊等高风险品种要增加巡查频次,局属相关业务股室、站进行抽查,建立巡查检查台账并签字。三是强化条件保障。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经费,解决网格监管员、协管员工作经费和劳动报酬。
(五)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排查方式、排查要求、处置要求,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避免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建立农产品安全执法办案运行机制。明确不合格样品后续处置程序,畅通检验检测、案件查处横向纵向信息沟通渠道,解决监管执法“两张皮、两不管”、案件查处不力、不到位、数量少等问题,三是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和奖金支出方式。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收集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对核查属实的举报要落实奖励措施,并适时提高奖励制度,推进社会共治。
(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强化舆情监测处置。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与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及相关舆情团队的横向协作,做好舆情监测,快速妥善处置突发舆情和突发事件。二是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应急工作。强化冬奥、“两会”、暑期、重大节日等重要时段产品抽检、集中排查和监管执法,严防严管严控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问题的发生。三是强化应急条件保障。在人员、资金、装备技术等方面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建立专兼结合、主辅搭配的应急管理队伍。根据本地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演练或推演,提高实战能力。
 
三、强化统筹协作,确保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统筹推进迎冬奥保安全“百日大排查”行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主体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落一户。局属相关业务股室、站领导要靠前指挥、主动协调,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排查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高风险区域和品种实施重点盯防,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加强风险监测和分析研判,增强工作预见性,及时补短板、堵漏洞,三是强化供奥保障。强化供奥基地农产品生产全流程、各环节监管,坚决克服松懈麻痹、万事大吉的思想,严格落实工作程序、驻场监管、赛时值班、质量把关等各项制度,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确保保障工作不出问题、供奥产品绝对安全。
(二)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三年行动由部委负责调度指导,省级协调推进,市县抓落实。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与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机制,落实行刑衔接、准出准入衔接、检验检测、会商研判等协作制度,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二是加强区域协同。落实京津冀以及我省与周边省份农产品质量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同推进不合格产品追溯、区域联合执法检查等合作事项。三是加强内部协调。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工作;有关产业科(处)要组织做好相关整治工作,加强投入品管控、生产过程指导、风险隐患排查、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农业综合(渔政)执法机构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四是及时印发单项方案。厅内各产业处室要围绕去年风险隐患排查出的问题,聚焦本行业高风险品种,落实“四个一”治理要求,制定印发单项整治方案,做细做实行业治理措施,提升整治工作针对性。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局属相关业务股室、站要按照《永清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报送省平台追溯平台相关统计报表、执法案件和典型经验做法等材料。河北省省厅、市农业农村局将局属相关业务股室、站移送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类案件、查处常规农兽药超标案件、上报排查整治信息等情况纳入对我县食品安全考核范围。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联系人:马宝林联系电话:18331684888
电子邮箱:yqxmzjg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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