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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52-367/2023-11-01/17679主题分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机构:后奕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3-11-01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后奕镇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秋冬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后奕镇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秋冬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后奕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01

各市(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为有效应对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保障我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供用电秩序平稳,按照《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迎峰度冬电力安全保供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委组织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结合2023年秋冬季电力供需形势预测,编制了《2023年全省秋冬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案》,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2023年全省秋冬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保障我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供用电秩序平稳,按照《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要求,我委认真总结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经验,结合冬季用电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力保障供应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落细落实各项措施,坚持“节约用电助力,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的原则,结合区域经济结构、发展需求、用电特点等情况,构建基于多时间尺度的可调节负荷资源库,在电力供应不平衡、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综合实施经济手段、行政措施和技术方法,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负荷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营,组织用户移峰填谷,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公共服务和重要用户电力可靠供应。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电网企业组织实施,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响应。

  2.坚持科学调剂。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结构、电网负荷特性、用电构成等因素,科学配置各地区电力资源,合理均衡采取需求侧管理措施,实现效益最大化。

  3.坚持有保有限。优先保障居民、农业、公用事业和重要用户用电,坚决遏制不合规用能,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及其他产能过剩行业用电(保限行业分类见附件)。

  4.坚持节能低碳。优先采用节电措施降低负荷需求,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理念,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关闭灯光秀、景观照明等非保障类用户用电,空调采用节能方式运行。

  5.坚持预判预警。加强电力供需平衡监测,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健全完善需求侧管理工作制度、技术标准,细化企业内部负荷控制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6.坚持灵活高效。综合采用经济手段、行政措施、技术方法,组织用户移峰填谷,迭代升级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不断提升负荷控制能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供需形势分析

  (一)河北南网电力供需整体紧平衡。据省电力公司预测,2023年河北南网冬季最大负荷需求将达到4300万千瓦,同比增长5.4%,极端情况下,最大负荷需求将达到4400万千瓦,同比增长7.8%。正常情况下供需紧平衡,如遇极端严寒天气,制暖负荷进一步释放,可能存在缺口。

  (二)冀北电网电力供需整体平衡。据冀北电力公司预测,2023年冀北电网冬季最大负荷需求将达到3080万千瓦,同比增长12.6%,由京津唐电网统一平衡,电力需求可以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节能战略,不断提升节约用电水平

  1.实施景观照明节能降耗。推进城市景观照明集中管理、集中控制和分时控制模式,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实施城市景观照明能耗监管。落实《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进一步优化景观照明和空调用电管理的通知》(冀发改运行﹝2023﹞1013号),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合理控制城市夜景亮化,严禁运行单纯展示城市形象的“灯光秀”。严禁在景观照明中使用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等高亮度、高耗能灯具。

  2.实施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各市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引导“两高”企业节能改造和用电灵活控制改造,积极参与需求响应市场,科学安排生产班次、检修计划,鼓励用电负荷向后半夜低谷期转移。探索弹性周休措施,引导生产负荷部分转向星期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盲目发展,全面提升能源利用率。

  3.开展居民节电活动。广泛开展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宣传,通过电费红包引导广大群众在用电尖峰时段错避峰使用大功率电器,降低尖峰负荷,提高全社会运行效率。加强峰谷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的宣传力度,引导用户削峰填谷。

  (二)坚持需求响应优先,全面提高市场主体参与度

  1.开展市场参与主体响应能力核查。在度夏期间已建成可调节资源池的基础上,电网企业要根据河北省需求响应规则,对参与市场主体的响应能力开展核查,确保调节方式、响应速度、调节负荷、持续时间真实可靠。组织对计量采集装置、远程负荷控制情况进行测试,确保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2.组织市场主体参与需求响应。在完成省间现货出清和应急调度后,确定电网缺口,省级电网企业根据电网缺口组织开展需求响应。电网企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要求通过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响应邀约、过程监测、效果评估、信息披露等工作。迎峰度冬期间电网企业每月组织市场参与主体做好竞价出清。

  3.积极推进需求响应实践应用。电网企业要围绕保障电力平衡、促进新能源消纳及缓解电网局部断面等场景,推动需求侧资源参与调峰调频、事故备用、现货市场,逐步将需求响应作为电网经济运行常态化调节措施。

  (三)落实有序用电保底,保障民生用电供应稳定

  1.明确有序用电指标。为应对极端天气和电力供需突出矛盾,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要求,按照历史最大负荷30%分解有序用电指标,参照各市工业负荷及行业分布情况,细化分解为6个调控等级。在短时小缺口,通过需求响应市场解决电力供需平衡问题;出现长时间大缺口,通过有序用电解决电力平衡问题。

 

  2023年河北南网秋冬季有序用电指标

                                 单位:万千瓦  

                    注:石家庄的指标包括辛集市,保定的指标包括定州市。沧州的指标包括沧州源兴配售电公司。

 

  2023年冀北电网秋冬季有序用电指标

                                 单位:万千瓦  

 

  2.优化负荷压减策略。在电力供应紧张或预测出现缺口时,通过提升发电出力、市场组织、需求响应、应急调度等各类措施后,仍无法满足电力电量供需平衡时,组织实施有序用电,首先控制“两高”企业(高危及重要用户保安负荷除外)用电;在“两高”企业已限制到位,必要时增加其他用户实施有序用电。

  3.完善轮休轮停措施。各级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组织完善周期性轮休轮停方案,做好应对长时期、长时段、大规模负荷管理的准备。预测缺口持续时间长、规模确定且不突破工业企业轮停执行能力,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安排工业企业分批执行负荷管理措施。

  4.做好极端停限准备。由于极端天气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电力供应缺口超出有序用电方案调控能力时,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指导电网企业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扩大范围的应急方案,实施分行业的大规模限电措施,确保民生用电可靠供应。

  (四)精准实施管控措施,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1.适时启动预警。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要求,电网企业要密切跟踪电力需求走势,精准预测电网供需形势和负荷缺口,提前向省发展改革委进行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综合研判缺口大小和持续时长,Ⅵ级预案电网企业可直接执行,Ⅴ级及以上预警在履行有关审批流程后,启动需求侧管理措施。

  2.优化管控措施。各市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部署,组织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实施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等需求侧管理措施。电网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协同主管部门组织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线上监测执行情况,及时向政府汇报负荷压降情况。各市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会同电网企业及时汇总本市需求响应、有序用电涉及的用户数量、用电负荷、用电量,于执行次日早9点前报省发展改革委。

  3.规范系统接入。各市电力运行管理部门组织电网企业按照《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17号),统筹开展电力负荷系统建设。新装用电的用户负荷接入,应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和同步投运,加快推动存量用户的改造。电力用户按自身产权范围出资开展建设工作,确保保安负荷不接入负荷管理系统。鼓励已具备调节能力的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第三方平台接入,进行系统对接。

  4.强化负荷管理。落实《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进一步优化景观照明和空调用电管理的通知》(冀发改运行﹝2023﹞1013号)工作要求,电网企业要利用空调负荷监测平台,对党政机关、大型商超、宾馆酒店、交通枢纽等重点用户的空调负荷开展分析,对用电高峰时段空调负荷大、且占比较高用户进行现场调研,建立可调节资源台账,推动负荷控制接入,为明年度夏电力保供做好准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级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供电企业和配售电公司,结合本地负荷情况和供电薄弱环节,做好需求侧管理方案修订。各市方案及相关工作台账要在11月15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各市供电企业要定期组织梳理,准确掌握具有错避峰能力的工业企业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并向当地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报告。各市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整需求侧管理方案,确保方案有效实施。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市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组织电网企业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电力负荷管理办法》的政策宣传,提前对企业履行需求响应、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告知义务,指导企业妥善安排生产,组织相关电力用户签订有序用电责任告知书和需求响应协议。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地方管理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电力保供联席会议机制的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在Ⅱ、Ⅰ级预警形势下,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到负荷管理中心现场指挥。电力用户要落实负荷管理的主体责任,按负荷管理预警通知的时间和负荷调控指标,按时足量将负荷压减到位。在迎峰度冬前组织开展有序用电应急演练,检验方案的可操作性。

  (四)开展督导检查。各市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电网企业等单位要组建联合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执行有序用电方案不力、负荷压降不及预期或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电力用户,应责令改正,必要时由电网企业进行负荷控制,相关后果由用户承担。情节严重并可能影响电网安全的,电网企业履行政府报备并按程序停止供电,同时纳入征信系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公平承担义务。配售电公司和参加市场化售电的企业应按规定执行政府批准的需求侧管理方案,实施需求响应、有序用电措施,导致的交易合同偏差电量,可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及程序予以免考。

  本方案有效期至2024年需求侧管理工作方案发布日。若遇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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