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13-327/2022-01-04/2114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0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永清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1-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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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财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永清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予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清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内容审核,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学习《条例》文件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是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实现网站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财政惠民政策、减税降费、财政预决算公开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拓宽财政部门与公众的交流渠道,不断提高财政业务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2021年通过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5条,涉及机构职能职责、权责清单、减税降费、全县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相关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不足、公开信息量不足。应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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