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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统计局工作考勤制度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0-12-24
永清县统计局工作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考勤制度》,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机关工作人员请假、考勤工作做如下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执行双休日制度,遇有紧急任务或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可采取补休方法,报主管局长批准,股长安排执行。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娱乐活动,不串岗聊天,不玩游戏、不网购、看视频等;楼道内、办公室内不准大声喧哗;无特殊情况不准带小孩及闲散人员进机关。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为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局长批准,股级及以下人员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下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局长批准。
 
 
四、各股室主持工作股长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每周经主管局长签字后将考勤表交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汇总。
五、局机关组织的会议、学习等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人员,由股长向组织活动单位负责人请假,考勤记录作为平时考核依据。
六、机关出勤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时间外出人员,股室负责人须向主管领导说明具体原因,股室其他人员须向股室负责人说明具体原因,并分别填写《工作人员外出登记表》,每两周连同考勤表一并报办公室。
    七、此规定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中国共产党永清县统计局党组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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