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2-07-18
近期,永清县司法局按照《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冀司发〔2022〕3号)要求,联合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项清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决定将不予保留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注销后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特此公告。
附:永清县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注销名单
特此公告。
附:永清县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注销名单
永清县司法局
2022年7月18日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