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标准(烟草专卖品)
发表日期:2025-12-15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要点 |
|---|---|---|---|
| 1 | 对烟草制品固定资产投资行为的核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三条;《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7号) | 是否符合烟草制品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审批相关规定,包括是否存在未依法取得项目审批文件或履行备案程序而擅自开工建设、是否存在未按照项目审批文件或企业备案报告进行建设等情形。 |
| 2 | 对烟叶收购的 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九条、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四条 | 1.是否存在无经营权或者未经批准收购烟叶的行为。 2.是否存在超计划或者从无计划的地区收购烟叶的行为。 3.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擅自提级提价或者压级压价收购烟叶的行为。 4.是否存在超经营范围或者跨地区收购烟叶的行为。 5.其他擅自收购烟叶的行为。 |
| 3 | 对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36号)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1.是否依法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2.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是否随货同行。 3.是否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4.是否存在证货不符,超出或者少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数量、品种或者规格的情形。 5.是否使用过期、涂改、复印、传真、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6.是否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7.是否存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行为。 8.是否存在承运人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承运烟草专卖品的情形。 9.是否存在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实际改变到货地点的行为。 10.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出口合同除外)是否随货同行。 11.是否存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
| 4 | 对超限量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 1.是否存在超限量邮寄烟叶的行为。 2.是否存在超限量邮寄烟草制品的行为。 3.是否存在超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的行为。 4.是否存在超限量异地携带烟草制品的行为。 |
| 5 | 对无烟草专卖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37号)第四十三条 | 1.是否存在未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业务的行为。 2.是否存在未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的行为。 3.是否存在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 4.是否存在使用非法转让的许可证的行为。 5.是否存在依法应当重新申领许可证但是未重新申领的情形。 |
| 6 | 对持证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八项、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1.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是否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是否存在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行为。 2.烟草专卖零售企业或者个人是否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3.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是否存在向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的行为。 4.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和烟草制品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从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的行为。 5.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将产品销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6.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存在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的行为。 7.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存在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提供烟草专卖品加工服务的行为。 8.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存在向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提供残次烟叶或者废弃的烟叶、烟末的行为。 9.烟草专用机械的购进、出售和转让是否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
| 7 | 对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 | 1.是否存在销售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2.是否存在销售超计划生产的烟草制品的行为。 3.是否存在销售伪劣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4.是否存在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及烟用丝束的行为。 5.是否存在销售未使用注册商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行为。 6.是否存在销售其他非法生产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
| 8 | 对烟草专卖品的产品质量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 1.是否符合烟草专卖品的产品质量要求。 2.是否存在使用霉烂烟叶生产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的行为。 3.是否存在销售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的行为。 |
| 9 | 对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管理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 | 1.是否由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处理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 2.是否存在销售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的行为。 3.是否存在销售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的行为。 |
| 10 | 对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业务的核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1.是否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2.是否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3.是否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需要。 4.是否符合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 11 | 对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的核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第四十四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1.是否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是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3.是否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4.是否符合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 12 | 对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核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九条、第四十四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 1.是否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是否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是否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是否符合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是否存在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 |
| 13 | 对烟草专卖许可证使用管理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 1.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是否发生改变。 2.是否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条件。 3.是否存在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形。 4.是否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延续、注销等手续。 5.是否将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6.是否存在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行为。 7.是否存在需要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形。 8.是否存在不符合许可条件或者其他许可管理规定的情形。 9.是否存在撤销、撤回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形。 10.是否存在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形。 |
| 14 | 对烟草专卖品进出口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国函〔2000〕13号《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附件文件) | 1.免税进口的烟草制品是否存放在海关指定的保税仓库内,是否符合加锁管理规定。 2.销售免税烟是否只是零售,是否符合标注规定。 3.专供出口的卷烟、雪茄烟是否符合标注规定。 4.免税店经营的卷烟是否标注规定的专门标识。 5.是否存在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出口倒流国产卷烟的行为。 |
| 15 | 对拍卖企业经营活动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 | 1.是否对竞买人进行资格验证。 2.是否存在不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
| 16 | 对以自助售卖方式、非法利用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的检查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 1.是否存在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 2.是否存在非法利用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
| 17 | 对经营者履行保护未成年人义务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1.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志。 2.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 3.是否存在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置售烟网点的行为。 |
| 18 | 对设立外商投资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审批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 是否符合外商投资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审批相关规定。 |
| 19 | 对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的检查 |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 1.是否存在未依法取得项目审批文件而擅自开工建设。 2.是否存在未按照项目审批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 3.其他违反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审批相关规定的行为。 |
| 20 | 对烟草制品生产企业超过年度总产量计划生产卷烟、雪茄烟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超过年度总产量计划生产卷烟、雪茄烟等行为。 |

冀公网安备:131023020003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