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7次会议+公告
发表日期:2019-05-24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7次会议
5月22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7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国永,副主任王成刚、李柱良、孙凤武、杜清茂出席会议。副县长谷海晨,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分两个阶段举行,胡国永主持第一阶段会议。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政府提请的人事任职提案。
随后,新任命人员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经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刘崇波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与本次常委会任命人员共同宣誓。
胡国永要求,新任命人员在今后工作中,要忠于宪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学习,增强知识储备,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尽快进入工作角色,熟悉业务,爱岗敬业,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王成刚主持第二阶段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将曹家务乡相关区域纳入与百川公司合作开发区域的报告》,批准县政府提请的《关于将曹家务乡相关区域纳入与百川公司合作开发区域的报告》。
关于环保工作,会议要求,要着力提升全民环保意识。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的宣教力度,切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局面。要着力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科学编制环保规划,强化规划执行,加快建设环保设施,健全环保执法监管队伍。要着力构建大环保格局,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完善联合执法,联合监管,形成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定人、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大环保监管格局,切实提高环保工作实效。
关于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要求,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要把握当前形势,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要重视执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警素质。要加大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支持配合执行工作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进一步优化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副县长谷海晨代表县政府做了表态发言。
永清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永清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表决通过了县政府提交的干部任职提案,现公告如下:
决定任命:
徐林同志为永清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