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清县首届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1-24
各乡镇(园区),县直各相关部门:
《永清县首届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永清县首届核雕工艺美术大师
评选方案
永清核雕源于古老的核雕花篮习俗,经过半个世纪的快速发展,已经拥有各类核雕企业、工作室、个体作坊近2000家,创作型微雕艺术人才数千人,相关从业人员达4万余人,目前,永清核雕占全国核雕产量的80%以上,年销售额60多亿元,以别古庄镇最为集中。2019年永清县荣获全国唯一的“中国核雕之乡”称号。为规范核雕产业发展,弘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打造永清核雕品牌,决定组织“永清县首届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评选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引导、激励广大传统工艺专业工作者进一步繁荣创作,促进传统核雕工艺的传承和创新,推动核雕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评选活动挖掘核雕工艺美术行业德艺双馨、业绩卓越并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艺人才,进一步繁荣全县广大核雕工艺美术从业人员创新创作,促进核雕技艺的保护、传承、创新,推动核雕产业可持续发展。凡是取得“永清县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人员,均可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行业荣誉称号及技术职称;优先享受政府针对核雕行业组织的展会、培训、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二、举办单位
三、组织机构
(一)评选领导小组:
成 员:张雪梅 永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颖华 永清县科技工信局副局长
于冀芳 永清县别古庄镇二级主任科员
王千月 河北省工艺美术协会核雕专业委员会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永清县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的指导及组织工作,研究决定评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评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负责制定永清县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的具体程序、评选细则,确定评选专家组人员。负责审定永清县首届核雕工艺美术大师人选等重大事项。
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评选办)、评选专家组,评选办设在永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评选办主任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田光明同志兼任。负责永清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日常工作;负责评选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办理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二)评选专家组:
组 长:陈宏娜 河北省工艺美术协会副会长 廊坊市工艺美术协会会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考核、评选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永清核雕工艺美术大师建议名单。
四、评选原则
坚持个人自主申报、乡镇组织推荐、专家组评选认定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评选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五、申报要求
(一)参与永清县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的申报人员(下称申报者),要符合以下条件:
1、技艺精湛,自成风格;
2、原材料以橄榄核为主,其他核料为辅,作品必须为手工雕刻制作。申报作品内容要积极向上,符合时代主旋律,体现永清传统文化,反映永清发展成果。
(二)申报者的地域范围:
申报范围为永清县域内人员及永清县域外人员(永清县域外人员技艺或师承必须与永清核雕相关)。
(三)在申报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
1、申报过程中存在伪造申报材料、窃取他人作品等作弊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是上述范围内直接从事设计并制作的人员,一般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2、从事传统核雕工艺设计并制作达3年以上;
3、有丰富的创作实践经验及独特的技艺风格;
4、技艺精湛,享有一定声誉;
5、参加公益活动、服务社会,为核雕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通过领导小组审定后,可优先获评“永清县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
1、获得省、市、县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由县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行业组织活动授予的荣誉称号的人员;
2、获得高级职称或市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3、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参展、创作、比赛等活动,并获得各种奖项的人员;
4、作品曾经被省市县展馆收藏的人员。
七、申报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申报者须填写由活动办公室统一制定的《永清县核雕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表》(下称《申报表》),一式三份,纸制版由所在乡镇核实无误后,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评选办。(电子版报送邮箱)。
(二)组织有关书面申报材料,提供从事核雕工作经历和相关的资质证明、承诺书、荣誉证书等纸制版佐证材料,经当地乡镇政府核实,属实无误后统一上报评选办。
(三)上报本人设计制作的1件(套)实物作品(下称申报作品)。作品不同角度照片3张(用相机拍摄照片长边3000像素以上,图片大小不低于5M)。(评选工作结束后,获评者申报作品用于全县核雕产业宣传推广展示,不再退还申报者;未获评者作品退还申报者)。
八、评选程序
(一)评委评选
评选专家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核雕产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对申报作品及所有资料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评定。并将审核评定结果交由评选领导小组再次审核评定。由评选领导小组提出首届200名“永清县核雕工艺美术大师”名单。
(二)公示认定
永清县电视台、“文旅永清”(永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公众号)对评选领导小组提出的首届“永清县核雕工艺美术大师”名单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授予“永清县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对弄虚作假、窃取他人成绩或作品的取消荣誉称号授予资格。
九、复审制度
永清县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设立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永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报请永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其“永清县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
1、因触犯法律、法规而被国家政法机关判定和追究法律责任的;
2、有剽窃、伪造他人作品,骗取荣誉称号的;
3、对不积极参与我县核雕产业发展的相关活动,或在活动当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取消荣誉称号;
4、在行业和社会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其他事项
启动时间:2022年1月20日
报送时间:2022年2月22日
报送地点:永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股
联系人:张雪梅 王玉婷
电 话:13315615123 13785622221
邮箱:yqxysg@163.com
附件1:永清县首届核雕工艺美术大师报名表
附件2:永清县首届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承诺书
附件1
永清县首届核雕工艺美术大师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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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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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家庭 住址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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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作品名称及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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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刻技法特点及擅长 代表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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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果及突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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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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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情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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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
永清县首届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承诺书
本人自然人就永清县首届核雕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参选资格问题,向领导小组承诺如下:
1、本人申报的作品为自己手工雕刻制作,不存在抄袭侵权行为。
2、本人从事传统核雕工艺设计制作达3年以上。
3、本人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信誉记录及违法犯罪行为。
4、本人荣获核雕工艺美术大师称号后,申报作品由组委会保留并用于宣传、展示,本人放弃该核雕作品的所有权。
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