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2•12”地震安全隐患应急处置 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18-03-06
各乡镇(区、办)、县直相关单位:
针对2·12地震排查出部分房屋、温室出现不同程度的受损问题,按照“安全第一,群众无小事”的原则,根据上级要求,永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两办”督查室、县政府应急办、房管局、建设局、相关乡镇单位等主要负责同志,召开紧急专题调度会,就排查出的受损情况逐项分析研判,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限期整改处置到位,特制订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为做好此次地震安全隐患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全县统一安排部署,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应急办、建设局、房管局、农业局、公安局、法院、科技局(地震局)、民政局、财政局、党校、各相关乡镇(区、办)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2·12”地震安全隐患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排查出的受损情况具体安排和部署,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
(一)县房管局负责聘请专业房屋检测鉴定公司,第一时间对民房受损情况进行及时鉴定,做好相关工作,相关乡镇(区、办)配合。
(二)县建设局负责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工作,确保及时办理,相关乡镇(区、办)配合。
(三)县农业局负责及时对“农业园区”等管理服务对象提供必要帮助和技术指导,将其受损情况降到最低限度。
(四)相关乡镇(区、办)负责对辖区内村街、企业、其他服务对象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和指导;对房屋受损严重的农户,对存在居住隐患的危房,立即安排百姓及时搬离,帮助协调安全房屋暂时居住,按要求落实到位。
(五)县民政局对汇总上报的受损情况积极向上级争取各项支持。
(六)县财政局负责提供资金保障。
(七)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地震受损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按要求落实到位。
(八)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印发相关工作通知,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定期反馈情况,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报告。
三、重新排查、做好上报。
下发通知,组织各乡镇(区、办)和县直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排查措施,深入村街农户、企业单位、社区街道及其他有关单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切实将本辖区、本部门的所有灾情全部摸排到位。重点做好房屋、铁路、桥梁、地下管网、油气管道、人员受伤等重点区域、重要设施、重要地段,和重点对域内易造成次生灾害、生命线工程、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灾情隐患,制定一对一的救灾预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解决,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确保灾情信息及时上报。
四、加强值守、严明纪律。
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特殊时期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外出,尤其“一把手”要坚守岗位,备勤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强化应急协调联动,确保一有情况能够拉的出、冲的上、打得赢,确保发生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