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面积误差 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2018-04-17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建设项目在规划条件核实上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提高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相关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永清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中面积误差管理工作。
三、误差定义
本办法所称误差主要指因施工误差(不含建筑加建、加层、平面尺寸增加、移位等情形)及测量误差等因素导致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建筑面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建筑面积不一致的情况。
误差值指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建筑面积的数值。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所指建筑面积均指地上计容的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