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2019-10-31
一、研究起草过程
2019年9月20日接到市行政审批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转发《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等7个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后,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省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的通知》(冀字〔2019〕2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开展研究起草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打造更加公开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制定了《实施方案》,征求并吸收8个部门的意见后,提交县常务会。
二、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1、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照章票同发。
2、优化企业登记服务,最大限度压缩登记耗时
3、进一步规范印章刻制服务,窗口提供免费便捷刻章服务。
4、进一步简化涉税事项办理。
5、进一步完善社保登记服务。
6、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实施方案》共征求了县公安局、税务局、财政局等8个部门的意见,收到反馈意见8个,7个单位无意见,公安局详尽的阐述了现状。
起 草 文 件 的 依 据
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
2、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省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的通知》(冀字〔2019〕2号)
3、市行政审批局转发的《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个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相关政策文件:永清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