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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解读(八): 全面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为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崛起提供坚强保障

发表日期:2018-01-18

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推动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把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完善党委抓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政治责任,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提高把方向、谋大事、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领导经济工作的立足点转到实现高质量发展上来,经常听取经济工作汇报,研究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决策部署的意见,协调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人大、政府、政协要围绕中心、同向发力,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共同做好经济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学习实践、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增强“八项本领”,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要认真落实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述职评议考核机制,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创新方式方法,强力推进农村、社区和“两新”等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完善向后进村街选派“第一书记”制度,在急难险重岗位上培养锻炼干部。特别要以抓好村“两委”换届为契机,着力选优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努力把村街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加大督查检查考核问责力度。确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必须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形成干字为先、狠抓落实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要强化督查检查,认真开展重点工作大督查,坚持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反馈清单,抓住问题、严督实查,真正督出责任、督出典型、督出效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帮助一级解决问题、层层推动工作落实的良好格局。要明晰目标责任,各级各部门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要做到年有计划、月报进度、季有检查,年底交账。要完善考核机制,组织部门要抓紧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考核体系,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要严格奖惩问责,工作干得好的要表彰重用,干不好和贻误工作的一律查清责任、严肃问责。

(三)锲而不舍狠抓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带头抓好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文章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高度警惕“四风”新情况,认真开展自查,特别是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要制定过硬措施,扎实整改、狠刹歪风。要领导带头,从县委常委和县级领导干部做起,从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做起,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面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要“事不过三”,批复或答复问题,一般不要超过3天,对需要多方面协调的事,“一把手”要主动对接,三次没有解决的,要及时交由上级主管领导统筹。要急事急办,属于紧急事项,要在当天办结,决不允许拖拉推诿。要正风肃纪,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好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述职述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