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需把握的重点环节
发表日期:2017-02-11
2016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对建设全国统一规范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做出进一步部署。结合贵州省的实践,我感到落实好《建设指南》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八个环节。
一、因地制宜选择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模式
各省(区、市)、地市(州)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遵循平台总体架构,平台各组成部分可结合本地实际组合建设。主要建设方式分为:一是分建方式。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各组成部分分级独立建设,通过省、市两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省、市两级平台数据交换、基础数据共享。二是统分方式。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中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统建,基础性及对外核心业务统建,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可依托实体大厅或网上大厅)、业务办理系统分建,通过省、市两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省、市两级平台数据交换。三是统建方式。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中各组成部分由省级整体统一建设,即全省(区、市)一个平台,地市及区县级不再建设。政务服务数据省级大集中,在平台内部共享。贵州省采用“一点统筹建设、多点接入应用”的建设思路,建成全省“一张网”——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收到了推进力度大、投资费用省、建设周期短、运维成本低、应用效率高、数据集聚全、协同联动快的成效。据测算,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共节约建设资金约3亿元,每年运维经费可减少3千万余元。
二、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
一是推进事项清单标准化。各地区在建立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依托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纳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如贵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与审改部门紧密合作,实行“同步梳理、互核互补、动态调整”的推进模式,确保政府面向公众提供的所有服务事项没有“漏网之鱼”,每年6月、12月分别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布一次。
二是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各地区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依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要求填写各项要素内容,并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移动终端、自助服务机、宣传手册等途径展示发布。贵州省通过将行政审批“八公开”细化为包含60项要素的办事指南统一模板,固化减环节、砍材料、优流程的成果,打造群众办事“一本通”。目前,已完成省、市、县全部及乡、村部分近16万个事项的办事指南编制并集中公布。
三是推进审查工作标准化。为规范对外服务的实施,各地区面向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制定工作细则和流程规范等要求,包括审查工作细则要素、编制要求等内容。贵州省各级各部门逐项逐环节明确审查标准,最大限度压缩审批人自由裁量权,将过去审批规则、材料要求“在办事人员脑子里”落在“办事指南白纸黑字上”,为行政审批提供“标准答案”。